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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美AEO協議共享通關優惠
2013-1-14

台美雙方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 共享便捷通關優惠措施

財政部表示,我海關優質企業(AEO)與美國海關及貿易夥伴合作反恐規範(C-TPAT)業於1011126日在美國華府完成相互承認協議簽署。透過本協議之簽署,雙方海關互相承認對方AEO之驗證結果,並給予對方AEO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。

該協議係由我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(TECRO)及美國在台協會(AIT)分別代表我國財政部海關及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(CBP)簽署,我方由財政部黃次長定方受邀率團參與見證,CBP則由二位代理助理署長代表出席。黃次長在簽署儀式中表示,AEO協議之簽署代表雙方海關建立相互合作的新里程碑,邁出歷史性的一大步,並期待經由雙方持續努力,台美關務合作日 趨 緊密,未來進而推展其他方面雙邊合作,以促進貿易便捷及供應鏈安全,共創新世代之永續發展。

我國自20091225日實施優質企業制度,截至20121123日已達507家,包含346家一般優質企業及161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。據統計,我國為美國第10大貿易國,美國為我國第3大貿易國,2011年台美間貿易總值達621億美元,而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對美進出口總值達157億美元,約佔我國對美貿易總值25%,因此完成本協議簽署,對促進台美經貿發展至為重要。

財政部進一步表示,台美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,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將直接受惠,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,雙方AEO業者可共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,不僅有利業者輸美貨物快速通關,創造商品競爭利基,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,構建Just-in-Time與零庫存之利基,並可達成整體供應鏈 端對端 安全,以提升企業競爭力;美方AEO業者輸台貨品亦然,進而擴增台美雙方貿易額,締造互利雙贏經貿榮景。

【重點提醒您!】

貨物安全規範 可能成為全球貿易條件】
2001年美國發生911恐怖事件後,貨物保安及供應鏈安全的議題開始受到重視,形成國際間各項貿易與關務合作,都不再單純以促進國際貿易通關便捷、提高物流與供應鏈管理效率、降低成本為唯一目標;能否確保貨物安全,「安全認證」儼然成為國際貿易另一項門檻。

【台灣AEO優質企業安全認證=美國C-TPAT
台灣AEO與美國C-TPAT相互承認後,台灣的AEO出口業者面對輸出美貨物將可快速通關,創造台灣商品在美的競爭利基,也免除美國海關對台企業進行相關C-TPAT稽核程序。

台灣AEO涵蓋業者(商業夥伴):出口商、進口商、製造商、承攬業者、報關業者、倉儲業者、公路運輸業者、航空運輸業者、海運 運輸業者、港埠經營業者,因此選擇具有AEO資格之商業夥伴,建構更綿密的國際貿易安全供應鏈,將為您創造更大利基。

訊息來源

行政院財政部